近几年,我县按照《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》,倾全县之力,开展了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、提升城市品位、因地制宜增加绿地面积为重点的“创园”攻坚行动。2015年11月我县通过省“创园”专家组考核验收,12月被省政府命名为“河北省园林城市”。2016年1月,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。
目前,全县绿地率达到36.5%,绿化覆盖率达39.8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8.95平米。城区绿地总面积达到269.94公顷,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5.29公顷,实现了居民生活区300米见绿,500米见园的要求。生产绿地总面积17.1公顷,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.3%,出圃苗木品种、规格、质量、无病虫害等符合绿化工程要求,苗木基本自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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