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有关规定、我县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,与北京市、天津市、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。 一、限行时间: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,工作日周一至周五,每日7:00至20:00,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。 二、每日限行两个机动车尾号 星期一:限尾号2和7; 星期二:限尾号3和8; 星期三:限尾号4和9; 星期四:限尾号5和0; 星期五:限尾号1和6; 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。 三、限行区域 顺兴路:大牌楼至电力大厦 平安大街:农贸市场至烟草专卖局 永禄大街:林江商厦至保定银行 仙洲路:仙洲路与桃源大街丁字口至烟草专卖局 四、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
1、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公交车、省际客运车辆、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、出租汽车(不含租凭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,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校车。 2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保险查勘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,到交警大队备案。 3、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燃料电池汽车。 4、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。 限行期间,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,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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